行政院強化所屬機關(構)學校的危機風險自主管理能力,自100年起即要求所屬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本校自103年8月1日合校後,即成立內部控制專案小組,並由幕僚單位設計新大學的內部控制制度;現已完成制度建立工作,經本校第11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溯自104年8月1日起生效。
附件為本校內部控制度設計原則及第一版內部控制制度文件,重點如下:
1. 確認目標:將學校發展願景拆解成工作項目,強化單位業務與學校發展目標的關聯性。
2. 風險評估:針對可能影響學校發展的業務項目,評估其風險等級,並依據行動原則進行因應作為。
3. 控制作業:經評估屬於高風險的業務項目,應由業管單位訂定控制作業。
4. 資訊溝通:內部溝通著重在訓練宣導或稽核時機,傳達內部控制重點;外部溝通則側重於資訊透明化。
5. 監督:建立分級監督機制,以確保制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