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辦理實物(如動產、不動產等)捐贈,請由捐贈單位先行文本校或由校內接受捐贈單位先行簽准同意接受後,再將簽章後之實物捐贈表(含規格明細表)提供予本校,俾憑續辦登帳相關事宜。
下載 實物捐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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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辦理文物捐贈(如藝術品、墨寶、畫作等),請由捐贈單位先行文本校或由校內接受捐贈單位先行簽准同意接受後,再將簽章後之文物捐贈表(含規格明細表)提供予本校。
贈與物將另提送本校珍貴動產、不動產評審委員會審議,審議通過之贈與物,交由本校收藏或做為教育研究使用;審議未通過之贈與物,全數歸還捐贈人。
下載 文物捐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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